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《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
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》的独立意见
【资料图】
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上市公司独立
董事规则》、上海证券交易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市公司
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——交易与关联交易》、公司《章程》
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规定,我们作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
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从保护公司和全体
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,基于独立判断,认真审议了《公
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
评估报告》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经审议,我们认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
融机构,其业务范围、业务流程、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
到金融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,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
准,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
险可控,公司存放于其的资金安全且独立,不存在被关联人
占用的风险。该报告真实、有效,所得出的结论客观、公正,
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,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。
因此,我们同意《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
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》。
(本页无正文,为《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〈公
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
评估报告〉的独立意见》之签署页)
独立董事签字:
(姚小民)
(张鸿儒)
(刘 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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